臺南市國立台南高工校友會第16屆第3次理監事暨顧問會議
壹、報到時間:107年07月07日 (星期六) 上午08:00
開會時間:107年07月07日 (星期六) 上午08:20~09:30
貳、開會地點:君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─台南市永康區永科環路118號)
參、出席人員:應到42人,實到 人,缺席 人(請見簽到表)
肆、費用:如欲另行參加自強活動者,每人酌收1000元。
陸、主席:劉力彰 司儀:劉明昌 紀錄: 林秀英
柒、會議程序:
一、主席致詞:
二、幹部報告:
1.總幹事報告:
(1)107年度本會重大活動簡述(截至107年6月15日止)
日期 |
地點 |
活動 |
參與人員 |
備註 |
01月06日 |
南工力行大樓三樓大會議室 |
召開第16屆第1次理監事暨顧問會議 |
理事長、總幹事等46人 |
|
01月07日 |
長榮酒店 |
參加台北科大台南區校友會會員大會 |
理事長、總幹事等10人 |
|
03月03日 |
高雄三姊妹海產餐廳 高雄一日遊 |
合辦高雄及台南會首度聯合新春團拜大會 舉辦第一次自強活動 |
理事長等50人
|
|
03月10日 |
台灣大廚餐廳 |
參加楊調誠顧問女兒歸寧喜宴 |
理事長等40人 |
|
04月01日 |
台南高工 |
參加母校校慶 辦理第一屆的南工校友企業徵才聯展 |
理事長等約25人 |
|
06月01日 |
台南高工活動中心 |
參加母校107級畢業 並首次贈送全體畢業生 |
理事長等約10人 |
|
2.財務長報告:
(1)107年度第一季財報:
(2)107年度第一季樂捐統計:
(3)103年~107年6月之樂捐統計:請參見檔案資料
三、宣讀上次討論議題及實施說明:
1.畢業典禮在即,是否要贈送畢業生紀念品或舉辦三年級的校友會盃球類競賽?
說明:(1)107級學弟妹的畢業典禮將於6月1日舉行,如於當日致贈畢業生禮物,除有表達祝賀之意,亦能增加畢業生,甚至在校生對校友會之認識,進而為將來校友會之成員埋下種子,故因而建議 之。
※其費用預估為800多人*30多元=約 3萬元。
(2)統測過後,三年級會舉行球類競賽,但自去年起已無此經費,故是否可以校友會名義贊助,而定名為「第一屆南工校友會盃應屆畢業生籃球比賽」,如此亦可收宣傳之效。※其費用預估為 6千元~1萬元。
※ 以上贊助或捐助,均可以個人或企業名義捐獻之,而於名稱上亦可由贊助學長決定之。
決議:同意,畢業生紀念品費用由本會會費補助,另球類競賽由鄭光吉學長贊助一萬元協助舉辦。
※ 如有學長要另行贊助或認養社團,亦可由校友會會辦為媒介代為舉辦或媒合。
實施說明:(1)畢業禮物方面,由於人數及製作成本上與預估略有誤差,故超出預算5000元,共900個*39元=35000。共發出888個(含畢業生、導師、校長、記者等)。
其評價非常好,師生都覺得非常有紀念價值,故建議下屆續辦!
(2)畢業生籃球比賽方面,非常感謝鄭光吉學長的大力支持,提供至少可執行20年的經費(以每年一萬元計)!
(3)社團媒介方面,待新學年度社團名稱及數量確立後,會po在群組中供學長姊參考,再依其自身意願決定是否要認養或贊助!
2.是否要製作本會制服與背心?
說明:為使本會於辦理或參加活動時有一整體性,以及展現本會之團結,同時,亦有辨識與宣傳之效果,故建議訂製本會專屬之制服與背心。
決議:同意辦理之,待各挑選2~3件樣式後,再po於群組票選之,每組費用約為1500元。
實施說明:已各挑選1~2件樣式及費用,供大家於本次會議中討論並決定。
3.是否要製作16屆校友會會訊?
說明:會訊之製作將採一屆即兩年一次,每版1000本左右,其形式會採記事本方式,至於內
容,可放進每屆理監事暨顧問之介紹,與本會相關之資料、活動相片等及文教基金會、
台北會、高雄會等會中資料,如此亦可作為今年度會員大會紀念品之用。至於經費來
源則採廣告版面販售方式,單面3000元、全版5000元,預計招募10萬元左右。
決議:依版面廣告販售之情形以決定是否要製作。
實施說明:待本次會議過後即開始徵詢學長姐意願!
四、討論議題:
1.關於會服及背心製作費用收取方式之討論。
說明:藉由統一服飾以展現團體之精神,應為自然且常理之事,而理監事及顧問與工作人員,由於常代表本會辦理或參與各項活動,其服裝之一致,更屬必要,然因所從事均與會務有關,故其服裝費用是否能予以補助?另如會員(有分永久會員、年度會員及預備會員)亦想購買,其收費又如何計算?建議如下:如可分打5折、8折及全額!
決議:1.理監事及顧問─
2.會辦工作人員─
3.永久會員─
4.年度會員─
5.預備會員─
2.關於於群組或會中發動勸募或捐款之討論。
說明:個人以捐款表達關心及協助之意,可謂為一善舉且值得鼓勵之事,惟由於在群組中發布,即會被認為與校友會相關,故會辦這邊不得不謹慎為之,如訊息是否有誤?捐款由誰來收?收據如何開?又所有人或所有事均可自行發佈?甚至當事人是否有此需求?因此,希望藉此會議確認之後類似情事之處理原則。建議如下─1.放任,由發起人自行處理,然需註明與校友會無關2.由會辦統籌辦理!
決議:
3.第一次組織章程修正草案之討論。
說明:於申請本屆理監事當選證書之時,市政府覆函本會之組織章程有須修正或補足之處,如:
(1)第四條第3點及第5點非會員種類,建議修正或刪除!
|
|
第四條: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得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。 一. 正式會員:曾畢業於母校,戶籍設在臺南區域或曾在學者(肄業)。 二. 名譽會員:曾任教或任職於母校者。 三. 由理監事會推薦者。 四. 預備會員:未年滿20歲之校友。 五.會員年滿20歲、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監事會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後成立。 |
第四條: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得申請並繳納入會費後成為本會會員。 一. 正式會員:年滿20歲,並曾畢業或肄業於母校者。 二. 名譽會員:曾任教或任職於母校者。
四. 預備會員:未年滿20歲之校友。 |
|
|
|
※ 以上之決議,均須達會員大會與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行之。 |
第十條:理事會常設執行機構,其職權如下: 一. 審核會員資格。 二. 召開會員大會及臨時大會。 三. 執行大會決議事項。 四. 編擬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收支,預決算提經會員大會審議。 五. 校友就業之輔導。 六. 會員福利事項之推動。 七. 協助母校之各種建設。 八. 大會會產之保管。 九. 計劃管理會務及其他有關事項。 十.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 十一. 議決理事、常務理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 |
第十條:理事會常設執行機構,其職權如下: 一. 審核會員資格。 二. 召開會員大會及臨時大會。 三. 執行大會決議事項。 四. 編擬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收支,預決算提經會員大會審議。 五. 校友就業之輔導。 六. 會員福利事項之推動。 七. 協助母校之各種建設。 八. 大會會產之保管。 九. 計劃管理會務及其他有關事項。 十.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 十一. 議決理事、常務理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 ※第十項及第十一項之實施,須經過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方得行之。 |
第十一條:監事會常設執行機構,其職權如下: 一.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 二. 審核年度決算。 三. 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。 四. 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。 |
第十一條:監事會常設執行機構,其職權如下: 一.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 二. 審核年度決算。 三. 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。 四. 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|
第十三條:本會會務人員在任期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解任之。 一. 自動提請辭職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者。 二. 有損害本會名譽及權利,經會員大會通過者。 三. 因犯案經法定判刑確定者。 |
第十三條:本會會務人員在任期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解任之。 一. 自動提請辭職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者。 二. 有損害本會名譽及權利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者。 三. 因犯案經法定判刑確定 |
|
|
|
|
|
|
五、意見交換:
六、臨時動議:
1.下次會議將訂於10月06日(六)上午10點於南工力行大樓三樓大會議室召開。本次會議
將討論第二次章程修正及母校校慶運動會、與本會及台北、高雄等會會員大會辦理及參加等重大事宜,敬請各位踴躍參加!
七、拍照留念:
八、散會